1、如何定义“意外事故”?
①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可理解为伤害的发生是事先所不能预见或无法预见的。或者伤害的发生是事先能够预见到的,但由于疏忽而没有预见到。
②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人的主观意愿。
例如:上班途中车祸、被撞、摔伤等
2、社保用药指哪些?
社保用药指国家及地方基本医疗药品名录中的药品、诊疗项目。
区分是不是社保用药的方法:
①开具药品时咨询医生,哪些是社保用药;
②查询当地社保网站,比如上海的社保用药查询地址为//www.shyb.gov.cn/xxcx/
注:开药时可以和医生沟通,尽量使用社保用药。
3、什么是“赔付比例”?
被保险人合乎赔偿条件的损失额中,保险公司需要负责赔偿的比例。
例:符合赔付条件的金额为100元,合同规定赔付比例为80%,则保险公司赔付金额为100*80%=80元。
4、什么是“次免赔额”?
单次就诊提交理赔时,扣除合同约定的免赔金额。
例:符合赔付条件的金额为200元,合同规定次免赔额为100元,则保险公司赔付金额为200-100=100元。
5、什么是“等待期”?投保关爱e企保有等待期吗?
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从保单生效那天算起规定时间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
关爱e企保套餐中,疾病身故等待期为90天,重大疾病等待期为90天,门急诊及住院无等待期。
1、团险购买有什么要求
①五人起保
②均已参加当地医保
③意外险被保人年龄为18-60周岁,其他险种被保人年龄为18-60周岁且平均年龄≤35周岁
④被保险人从事1-3类职业
⑤保险套餐中含有【门急诊】或【住院医疗】险种的投保人数须为该企业总人数的75%
⑥方案①-⑤可以任意组合,具体请参照各险种上限保额:意外伤害50万元、意外医疗5万元、交通工具意外3份、重大疾病30万元、疾病身故50万元、住院津贴200元/天、门急诊和住院医疗各一份
2、对地域和医保缴费地有限制吗?
没有限制。全国各地的企业都可以购买。
3、保障期限是多久?如果员工发生离职怎么办?
保障周期为一年。
如果员工异动,在保障期内我们免费提供增员和减员服务,并且按照员工在保单内实际留存天数计算保费。
4、公司已有社保,再投保关爱e企保,有什么益处?
在社保基础上,关爱e企保还提供因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残疾以及意外医疗保险金,重疾、疾病身故保险金、
门急诊和住院费用,还有住院津贴,供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由叠加组合。是社保的极好补充,是提高员工
福利的最佳选择。 例如住院,社保一般报销50%-80%不等,对于剩余的自付部分,可以通过关爱e企保申请
理赔报销。
1、出国航空意外在保障范围内吗?
关爱e企保中的航空意外险责任范围为全球。
2、工作时间以外发生的意外事故,是否在保障范围内?
团险套餐中的意外险覆盖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的意外风险,工作时间以外发生的意外事故也可以理赔。
3、发生在境外的意外或身故是否在保障范围内?
发生在境外(含港、澳、台),非战争国家的意外或身故,属于保障责任范围的可以进行理赔。但境外的医疗费用不予赔付。
1、什么是既往症?既往症赔付吗?
既往症是指在保单生效前罹患的被保险人已知或应该知道的有关疾病或症状。承担一般既往症。
2、意外导致的伤残如何评定、如何赔偿?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所列伤残的,根据伤残评定结果所确定的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被保险人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按前述计算方式给付伤残保险金。 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被保险人已有的伤残不属于保险责任。
3、门诊和急诊的就诊理赔时有什么区别?
①门诊:就诊医院需为社保范畴二级(含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不含外设门诊、特需门诊、外宾病区、特诊病区、特诊病房和高干病房等同类病区或病房。
②急诊:符合急诊定义(高热、腹痛、休克等)时,可在就近任一公立医院就诊(需盖急诊章);并根据病情好转情况及时转到当地社保定点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就诊。复诊也必须到当地社保定点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就诊。
4、理赔时对就诊医院有什么要求及需要注意哪些?
①就诊医院为社保范畴二级(含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不含特需门诊、外宾病区、特诊病区、特诊病房和高干病房等同类病区或病房。
②申请理赔的发票必须是持医保卡就诊(除符合急诊定义的急诊)
5、哪些医疗费用是无法获得赔偿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①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②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③被保险人犯罪、拒捕;
④被保险人殴斗或因受酒精、毒品及管制药物的影响导致的意外;
⑤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⑥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⑦被保险人在投保前罹患的、投保时尚未治愈的疾病;
⑧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医疗事故;
⑨被保险人患精神病、恶性肿瘤、脑中风、心肌梗塞、冠心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肝硬化、糖尿病、高血压(Ⅱ期以上)及其引起的并发症;
⑩职业病、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法定传染病;
⑪牙科疾病,但因意外所致的不受此限;
⑫被保险人怀孕(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症、人工受孕及由此导致的并发症;
⑬被保险人在非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⑭被保险人因预防、保健性或非疾病治疗类项目发生的医疗费用;
⑮被保险人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负医疗费用;
⑯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⑰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
⑱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⑲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⑳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6、急诊定义是什么?
(1)高热(成人38.5度,小儿39度以上);
(2)急性腹痛、剧烈呕吐、严重腹泻;
(3)各种原因的休克;昏迷;癫痫发作;
(4)严重喘息、呼吸困难;
(5)急性胸痛、急性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
(6)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脑血管意外;
(7)各种原因所致急性出血;急性泌尿道出积血、尿闭、血闭、肾绞痛;
(8)各种急性(食物或药物中毒)、各种意外(触电、溺水);
(9)脑外伤、骨折、脱位、撕裂、灼伤、或其它急性外伤;
(10)各种有毒动物、昆虫咬伤、急性过敏性疾病;
(11)五官及呼吸道、食道异物、急性眼痛、红、肿,突然视力障碍者以及眼外伤;
(12)两个月以内婴儿疾患。
7、药店配药是否可以理赔?
不承担药店配药费用。
8、如果已经在社保报销过,还可以重复理赔吗?
若已从其它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赔付,保险公司将扣除其他途径已获得的补偿再进行赔付。
1、如何投保
①了解套餐详情
②提供投保资料
③收到付款通知书
④支付保费
⑤保单生效
2、如何开具发票
投保成功后,我们将在10个工作日内寄送发票。
3、保单年度中企业员工增加或减少如何操作?
入职、离职员工都可以进行加减保手续。保全保费自人员入离职之日起开始计算。
例:A企业保单到期日12月31日,入职员工是3月5日起保,费用按日计算从3月5日算到12月31日;离职员工在未发生理赔情况下,退还剩余保费,不收手续费。
4、如何进行在线理赔操作?
①关注微信公众号
②注册登录并绑定银行卡
③上传病历、身份证正反面、检查报告、发票等
④提交理赔申请,资料齐全可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