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发放的年节福利,是深受广大职工喜爱的一项福利。现在离中秋节只剩一个月多了,很多工会也在准备今年的中秋福利礼品了。那么,工会发放中秋福利礼品要注意些什么?哪些红线不能踩?
2014年7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工会经费可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包括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
2014年12月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又下发《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规定:
1、“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明确“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7个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2、“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比如中秋节发简装月饼,端午节发粽子和咸鸭蛋等。但是,不得购买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物品。
3、“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比如上海,“少量”标准的明确规定为,年度发放总金额不得超过基层工会当年度留存经费的50%。
但是,工费经费也有红线,这些开支不可以有:
1、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违规设立“小金库”
5、将工会账户并入单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明确了以上规定,工会在采购今年的职工中秋福利礼品时就知道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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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发放中秋福利礼品,哪些红线不能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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