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APP隐藏操作你选对了吗?选对可能多退好几千,选错可能补税一万多。文末附国税局《个税百问百答》PDF,个税疑问一本搞定!
如果说2019年是“新个税”元年,那么已然过去三分之一的2020年则是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元年。可能已经有不少朋友自行申报或通过单位代办申报个税年度汇算清缴了,甚至还有的朋友退税款项可能都已经入账好几天了。但是,个人所得税APP其实有一些隐藏选项,没选或者选的不对可能都会造成最终汇算清缴的数据偏差,选对可能多退好几千,选错可能补税一万多。
个税APP“奖金计税方式”隐藏选项你知道吗?
个人所得税APP最近成为了全国最火的APP之一,使用过的朋友肯定知道,几步简单操作之后便可以得出你2019年度的减免税额计算结果。由于每个人的年度收入以及缴税金额各不相同,最终退税金额也有一定差异,身边多数朋友的退税金额在几百元左右,也有不少可以退税千元,还有一些则是0退税,甚至需要补税万元以上。但是,这样的金额差异极有可能是你忽略了一个隐藏步骤造成的,也就是“工资薪金“选项中,”奖金计税方式选择“这个选项。奖金计税方式选择不同,可能直接导致你从退税千元变成补税万元!知乎上就有一位网友,在调整了奖金计税方式之后,从原本的“0退税”秒变退税5412.02元。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步骤一:点击“工资薪金”栏,进入“工资薪金”详情页
步骤二:进入“工资薪金”详情页后,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
步骤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和“单独计税”二选一
知乎上的这位网友,在调整年终奖计税方式之前,系统默认的选项是“单独计税”,当时他的退税金额为0元,改为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后,他的应退税额即刻变成了5412.02元。但是,并不是所有人将年终奖计税方式调整为“并入综合所得”就会退更多税,身边就有不少朋友将年终奖计税方式调整为“并入综合所得“之后,从原先可以退税几百元秒变需要补缴税款一万多元。
不同收入水平选择不同的计税方式会直接导致个税汇算结果的巨大差异,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进行选择,最简单的方法:在个税APP中将2个选项都选一次,按最终测算结果中最划算的方式提交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在两种计税方式间随意切换,因为这和你在19年时委托公司代为扣缴个税时选择的奖金计税方式有关。
此处划重点: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19年按单独计税方式计缴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可在个税APP中自行选择将其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但是,如果当初奖金发放时并入综合所得的年终奖,在汇算时不能从综合所得中分拆出来,转为单独计税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那么,什么样的收入水平该选择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什么样的收入又应该选择单独计税呢?这背后的原理又是什么?
年终奖计税方法“二选一”,哪种更合算?
曾经我们在去年关爱通研究院的推文《2019已过半,年终奖提前布局时请避开“年终奖陷阱”》中提到过,2018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三点:
1、三年之内,2022年1月1日之前,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
2、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
3、2022年1月1日起,全年一次性奖金正式纳入综合所得。
也就是说,2022年以前,一个纳税年度中,纳税人年终奖计税方式可从:单独计税政策计算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两种计税方式中任选其一。但是,究竟选择哪一种年终奖计税方式更实惠?
总体而言,收入较高的群体,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的方式比较实惠;对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使用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的方式会更实惠。我们参考网上给出的2个计算案例,实际比对一下。
案例一
小李2019年收入情况如下:每月领取工资13600元,个人负担三险一金2500元/月,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时,小李向单位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下:上小学的儿子一名、尚在偿还贷款的于5年前购入境内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
【分析】
13600×12-60000-2500×12-1000×12-1000×12-2000×12=25200(元),未超过36000元,税率仍为3%,最终合计小李全年工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756元。
假设李某2019年另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0000元。
方法一:年终奖单独计税
20000÷12=1666.67(元),适用3%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额=20000×3%=600(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756+600=1356(元)
方法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13600×12-60000-2500×12-1000×12-1000×12-2000×12+20000=45200(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位2520元。
应纳税额合计=45200×10%-2520=2000(元)
结论:方法一年终奖单独计税方式更实惠。
案例二
假设小李2019年的月收入降低为8000元,相应个人负担三险一金降低为1500元/月,其他信息不变,仍同上例。
【分析】
8000×12-60000-1500×12-1000×12-1000×12-2000×12=-30000(元),小李全年工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假设李某2019年同样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0000元。
方法一:年终奖单独计税
20000÷12= 1666.67(元),适用3%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额=20000×3%=600(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600(元)
方法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8000×12-60000-1500×12-1000×12-1000×12-2000×12+20000=-10000(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合计=0(元)
结论:方法二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更实惠。
因此,简单来说我们大致以月薪万元为界限,月薪不过万的人,可以考虑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的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月薪过万的人,在2022年以前则可以考虑年终奖单独计税的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更加实惠。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叶霖儿在答网友问时也谈到:对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无需缴税或者缴纳很少税款。而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单独计税方式,反而会产生应纳税款或者增加税负。同时,如单独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可能在税率换档时出现税负突然增加的“临界点”现象。因此,《通知》专门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以自行选择计税方式,请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最后,关爱通研究院提示,还没提交个税汇算清缴的朋友们可以按上述方式自行测算一下哪种年终奖计税方式更划算之后再提交汇缴申请;已经提交汇缴申请还可撤销的朋友,也可以经测算后调整好对的姿势重新提交;已经完成汇缴流程的朋友,则请切记今年发年终奖时,测算好自己的综合所得水平再选择合适自己的年终奖计税方式,并在来年的汇缴时记得在个税APP中选择对的年终奖计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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