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社保”话题持续霸榜热搜,从“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是否有效”到“企业逃避社保缴纳的法律风险”,这场席卷职场圈的全民热议,有哪些重点需要关注呢?让我们一同看看吧!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争议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解释自9月1日起施行。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用人单位规避社保缴纳、劳动者主动放弃社保等问题,司法解释作出明确规定:无论双方协商还是劳动者单方承诺,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都是无效的。
这也意味着:任何形式的不缴、少缴社保的“私下协定”,都不能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更好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张艳介绍,“不缴社保”的约定通常存在两种情况:
· 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
· 有的劳动者为了多拿工资,要求用人单位把社会保险费以补助的方式发放给个人。
而司法解释进一步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则是:
· 劳动者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 在行政机关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之后,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把社会保险费以补助的方式,支付给了劳动者,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大家可以参考以下案件:
2022年7月,朱某入职某保安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入职第二天,公司和朱某签署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声明”。
北京某法院法官介绍,声明的主要内容是朱某自愿申请不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他社保补助,如果将来补缴社保应当将补助退回。一个多月后,朱某向公司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其中一个解除理由就是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
法院审理认为,这份声明中的内容已经违反了我国法律关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这份声明无效!因此,法院最终判决保安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最高法表示,确立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责任的规则,可以倒逼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利于维护社会保险统筹制度,切实保护公民社会保障权等基本权利,有效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
法官提示,一些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来换取眼前的补助,短期来看,劳动者每月的收入是增加了,但存在很大的风险,也损害劳动者自身的长远利益。
北京二中院民五庭法官张玉贤介绍——
对于劳动者而言:
· 当劳动者生病就医时,没法通过医疗保险来报销医疗费;
· 在劳动者失业时,不能通过失业保险来领取失业金;
· 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不能通过工伤保险来报销医疗费,获得各项工伤赔偿;
· 假如劳动者生育,将无法通过生育保险来报销生育费用,获取生育津贴;
· 当劳动者年老时,也不能通过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保障晚年的生活。
同时,法官提示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将失去通过社会保险分散风险和成本的机会。劳动者本应通过社会保险享受的待遇,如医疗费报销、工伤赔偿、生育津贴等,都转而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的方式,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也是无效的。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长远来看也存在两个风险:
· 第一是强制征缴的风险,在社保行政部门强制征缴时,用人单位不仅要依法补缴,还要承担滞纳金。
· 另一个风险是,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要支付经济补偿。
法官提示,本司法解释将于9月1日施行,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在此之前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避免承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责任。
并且,用人单位要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手续,按月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另外,五险都要缴纳,险种要齐全,要根据劳动者真实的工资水平和法律规定的缴纳比例,按时缴纳。
也有一些职场人表示,好不容易发了工资,却被扣掉一大笔社保,实在心疼得很,社保到底有什么用?可不可以不交呢?
“社保”即社会保险,是国家依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保分为两个体系,即职工社保和居民社保。
职工社保:是面向在职员工的,每月一缴,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
居民社保:面向城乡居民,每年一缴,包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生病了,医保可以报销一部分治疗费用,如果没有医保,就只能靠员工自己掏钱了。而且,参加医保不限年龄、不限健康状况,而一般的商业医疗险都是有门槛的,曾经生过病、有三高不一定能顺利买到。
再比如,有了基本养老保险,当我们退休后,每月可以领取一笔养老金,晚年生活就会更自在。
8月27日,四川税务发布文章《公司给职工缴纳社保缴费基数可选择不同档次吗?》明确:
企业缴纳社保基数不能选择不同档次。
来源:四川税务
*关爱通综合整理自
人民日报、央视新闻、央视网、新华社、申工社、51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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